各有关单位:
为鼓励和引导用水单位和居民使用节水型设备、器具,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,根据《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》、《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》和《宿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要求,我办现征集宿州市节水型器具、设备名录,并在评选后在媒体及有关网站公布。在同等条件下,公布的名录将作为宿州市每年用水器具改造优先采购对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此次征集的范围包括节水型器具和节水型设备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节水型器具
1、申请要求
满足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》(GJ/T164-2014)要求,同时满足《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》(GB25501-2010)、《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》(GB25502-2010)要求。所有水嘴类用水器具参照GB25501-2010、卫生洁具参照GB25502-2010和GB/T31436-2015的要求。
2、提交材料
(1)商标注册证明
(2)用水器具说明书
(3)地级以上授权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检测合格证
(4)用水器具使用的业绩材料
(二)节水型设备
1、申请要求
(1)满足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通用型或专用型设备
(2)满足相关行业节水技术规范
(3)设备稳定运行三年以上
2、提交材料
(1)满足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证明材料
(2)满足相关行业节水技术规范的证明材料(若无相关规范,需提供地级以上行业组织的认定、评审材料)
(3)设备的使用业绩
三、评选方式
市节水创建办将联合工商、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选《宿州市节水器具、设备名录》的器具、设备进行筛选、确定。
四、征集时间
自发布之日起至 3月15日
五、材料投递方式
现场申请地址:宿州市宿蒙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北侧(宿州市城管局一楼)。
邮箱申请:szjsb2016@163.com
联系人:程训 马骉 联系电话:15655731319 3936129
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
指挥部办公室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