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03187368/201709-71352 | 信息分类: | 政策解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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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分类: | 综合政务 | 发文日期: | 2017-11-29 |
发布机构: | 宿州市档案局(市地方志办公室) | 生成日期: | 2017-11-29 |
生效时间: | 废止时间: | ||
名称: | 领导解读: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解读 | ||
文号: | 关键词: |
一、制定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过程
为推进宿州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,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,制定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。
二、制定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依据
依据《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制定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。
三、制定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过程
根据《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精神,结合宿州市实际,由方志科起草,形成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(第一稿)》;交分管领导审查修改,形成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(第二稿)》;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修改,形成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(第三稿)》;征求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意见,修改形成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(第四稿)》。
四、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主要内容
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有四部分内容: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、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、加强组织领导。《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阐述了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6条基本原则,明确了宿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9项主要任务,提出了5套保障措施,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的重要性。